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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开展生态环保监督

发表时间: 2022-07-19 09:25:31

作者: 李涛

来源: 中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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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刚刚召开的安徽省滁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环境保护的话题备受常委们的关注。本次会议听取审议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首次审议市监委关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专项监督工作报告,这是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多年来运用法治力量保障美丽滁州建设的一个缩影。

  在刚刚召开的安徽省滁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环境保护的话题备受常委们的关注。本次会议听取审议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首次审议市监委关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专项监督工作报告,这是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多年来运用法治力量保障美丽滁州建设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以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早已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向往越来越迫切,滁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自觉肩负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面完成“十三五”目标和“三大攻坚战”各项任务。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利用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调研视察、专题询问等多种方式和监督手段,切实做好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监督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市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推进滁州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人大贡献。

  立法先行,织就生态环境“保护网”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立法作为地方立法的重点领域,回应人民群众对加快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的期盼,及时把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方面的立法项目,纳入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不断提高生态立法在立法规划中的权重,2015年9月获得立法权以来,每年均安排审议生态环保立法事项和决定。

  在立法过程中,牢牢抓住全市生态领域的突出问题,聚焦青山、绿水、蓝天、净土的生态建设目标,实施“靶向”立法,构建全方位空间治理的法治格局。

  呵护绿水,明确水源保障措施、细化部门监管职能,出台《滁州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满足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热切期盼。

  护航青山,吃透琅琊山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的主要问题,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出台《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条例》《滁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统筹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

  保护蓝天,明确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强化联防联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出台《滁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守护净土,针对污水、垃圾等严重环境问题,开展《滁州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立法调研,正在着手制定《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确保让老百姓的米袋子和菜篮子安全健康。

  依法监督,打出生态环境“组合拳”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执法的全过程亮出人大监督“利剑”。自2017年起,连续6年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并提出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办理。

  跟踪督查大气污染治理,连续出台《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并自2015年起连续三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贯彻落实《决定》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开展专题询问。

  从2018年开始连续开展空气、水、土壤、固体废弃物方面的执法检查,在检查中牢固树立创新理念,推动工作举措、工作方式和工作制度创新,并将创新工作努力贯穿执法检查各个环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执法检查时,将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按照“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要求,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先后暗访和抽查了多个单位和项目,并点名曝光问题单位,真正形成监督压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创新工作方法,结合全市人大城建环资工委工作座谈会进行专题交流,并先后召开4次座谈会,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基层相关单位负责人、污染防治专家等参加座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发放调查问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根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和南京市人大常委会联合组织在两地的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开展跨区域执法检查活动(活动被写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中);并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6家企业固废法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以量化分析的方法为执法检查提供了科学支撑和专业意见,提高了人大监督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权威性。

  代表履职,扛起生态环境“责任担当”

  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建设生态文明中的主体作用,积极支持代表依法履职,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参与深度和广度,把对代表的尊重和作用发挥落实在日常具体工作中。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已邀请100多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关于生态文明方面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建议办理等工作。

  2018年,将《关于完善滁州市市区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议案作为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号议案进行重点督办,市财政每年将安排不少于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饮用水源保护;继2019年和南京市人大首次开展三级人大代表跨区域联合视察之后,连续三年围绕两地群众普遍关注的滁河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固废污染防治等开展联合视察、执法协同,为更好助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作出贡献。

  2022年组织代表就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有效推动城西水库、沙河集水库有关问题整改,在属地政府、职能部门等共同用力,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清除了106个“库中库”,完成了1976户房屋征收,拆迁力度之大、工作成效之明显前所未有,保护了滁城的“大水缸”,增进了群众的幸福感。

  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滁州市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环境质量持续好转,2021年省政府目标绩效考核生态环境指标中7项满分,1项全省第七,多项环境质量指标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为滁州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厚植了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下一步,滁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以钉钉子的态度真正做到督一项、管一项,着力构建生态环境共建共治体系。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开展生态环保监督
在刚刚召开的安徽省滁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环境保护的话题备受常委们的关注。本次会议听取审议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首次审议市监委关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专项监督工作报告,这是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多年来运用法治力量保障美丽滁州建设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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